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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首次入学中央登记措施

登记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每年1月份,指定日期由当局公布为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澳门居民可以一户通/教青局网页/柜台办理登记。

亲临办理:

  • 幼儿合规格的近照一张。
  • 幼儿及其父/母/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及副本;倘幼儿为非澳门居民,家长另须带备子女的澳门逗留许可凭条或正在向澳门有权限实体申请其子女的居留或逗留许可证明文件。
  • 有效的澳门手机号码。
  • 如委托他人代办,除带备上述资料外,还须先填写委托书。受委托人须带备填妥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及副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柜台只于“中央登记”及公布录取名单/候补录取名单期间开放,每年日期由当局公布为准。

柜台办公地点及时间:

教育及青年发展局一楼
周一至五 上午9时至下午6时30分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

亲职教育中心
周一至五 下午2时30分至下午6时30分
地址:氹仔布拉干萨街濠景花园24-26座地下

网上办理:
家长可用幼儿的“一户通”登记,又或在教青局“幼儿首次入学中央登记措施”网页选择“一般登入”进行网上登记;倘选择“一般登入”,按指示输入资料后会获手机短讯验证码。登记流程:

  • 按身份证明文件输入“基本资料”,上载合规格的幼儿近照。
  • 最多点选6所本澳学校及1所横琴“澳人子弟学校”;登记前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招生章程及面谈日期。
  • 按登记的校部要求,分别输入“补充资料”后按“确定并提交”。
  • 提交资料后24小时内获手机短讯确认完成登记。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1. 网上登记提交完整资料后,24小时内发送手机短讯确认完成登记。(服务承诺)
  2. 自向本局措施柜台递交完备文件及已填妥的中央登记表格起计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须知

  • 学校不设报名及面谈名额的上限,且中央登记毋分先后次序,家长不用急于抢报。
  • 必须完整地填写及确保资料正确;倘资料有误,子女可能被学校取消面谈资格。
  • 倘为子女选择外语学校,家长应按学校要求的语言填写相关资料。
  • 家长须留意报读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在选择学校前宜留意学校面谈的日期,以减少面谈撞期的机会。
  • 幼儿近照规格:正面、免冠人像证件相片。
    1. 人像必须清晰,不能加任何有特殊效果之滤镜拍摄。
    2. 相片应显示人像的完整正面,并能清楚显示面容特征。
    3. 文件名:所有文件名均应为小写英文字母和不包括中文或葡文音标字符。
    4. 文件格式:图片文件。
    5. 档案大小:每个档案不可大于2MB。
  • 倘子女是双/多胞胎,宜以相同的澳门有效的手机号码登记。
  • 澳门居民可经中央登记报读横琴“澳人子弟学校”,且不计入6所学校的登记限制。
  • 幼儿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身份证号码将由身份证明局作检核。
  • 家长须同意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将转交报读学校作为幼儿入学登记的用途。
  • 倘须修改登记资料,必须于当局指定期间更新。
  • 倘经“一般登入”登记的幼儿请保留手机验证码短讯,以便其后登入教青局网页查询、修改登记及网上确认入读资料。
  • 倘经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完成中央登记,须统一以“一户通登入”进行修改、查询及网上确认入读资料。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措施推行期间,倘家长在网上办理登记,可登入一户通/教青局网页(https://www.dsedj.gov.mo)的“幼儿首次入学中央登记措施”专题网页查询。


资料提供:教育及青年发展局(DSEDJ)

最后更新时间:2024-12-03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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