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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帆:责成公职局全面深入检讨招聘制度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接受传媒访问

【新闻局】行政法务司责成公职局全面深入检讨招聘制度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今(3)日表示,行政法务司重视审计署的《公务人员的招聘及甄选制度》衡工量值式审计报告,并根据行政长官的指示,责成行政公职局全面深入检讨制度,以提高效率,解决深层次问题。

陈海帆表示,为了回应社会诉求,特区政府于2011年实施中央招聘制度,由一个部门负责统筹招聘,使制度实施更公平公正。然而,在有关制度实施一段时间后,发现出现了包括人员错配、开考时间长等问题,为此,本届政府在2015年检讨了统一招聘制度,首先修改了行政法规,但要将综合能力试和专业试分开开考,则要透过修改法律才能实行。鉴于2016年时,一些部门已有五、六年均未有开考招聘,招聘需求大,同时考虑到修改法律需时,故行政公职局在完成修改相关法律前,推出过渡方案,以缓解部门用人需求。

陈海帆表示,对于审计署的《公务人员的招聘及甄选制度》衡工量值式审计报告,行政法务司十分重视,并会根据行政长官的指示,责成公职局全面深入检讨制度,简化现时招考程序,优化电子报考系统,力求提高效率,解决深层次问题。她承认在整个招聘制度当中,有做得不足之处,需要检讨、改善并加强开考统筹工作的力度。

她续称,行政公职局现时正完善相关制度,短期内会考虑设定面试的最低比例,当有较多人通过笔试,在部门招聘的名额较少的情况下,部门可以按比例设定一个适合的面试名额,合理限制面试人数;缩短整个招考程序的时间,在保证当事人权利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减省一些不必要的程序;并对投考人出席率低的问题进行研究。

陈海帆指,现时综合能力评估开考已形成恒常开考机制,各部门可以按照自身的招聘需求,随时开考。她又指出,公职局主要负责综合能力评估开考,同时亦与各部门协商沟通,对于共通性较大的职位开考,可以在部门的同意下,由公职局负责整个开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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