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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与市政署、消委会合作举行《限制提供塑胶袋》法律介绍会

与消委会合作举行面向诚信店和加盟商号的介绍会。

《限制提供塑胶袋》法律将于本年11月18日起生效,届时在零售行为中每个提供的塑胶袋须收取澳门币一元。关注到法律与业界的营运息息相关,环保局自上月底起已举行多场业界介绍会,日前再与市政署、消费者委员会合作,举行面向摊档、小贩、诚信店和加盟商号的介绍会,向业界介绍法律重点内容和解答业界在实际操作方面的疑问。

其中,业界较关注在实际操作时可能遇到的不同情况,尤其是否需进行收费和相关宣传工作等,环保局在会上逐一解答业界的疑问,并强调会在专题网页(http://www.dspa.gov.mo/plasticbagcharge.aspx)不断更新有关资讯,让社会各界可更清晰法律内容。同时亦感谢业界回馈许多宝贵意见,反映政府与业界的减塑目标一致,有利将来法律的顺利推行。

环保局将继续进行普法工作和社区宣传等活动,以加深社会不同群体对法律的认识。另外,相关宣传品可于上述专题网页下载,亦可前往环保局、环保加Fun站,以及市政署、消费者委员会、文化局、教育暨青年局、邮电局、卫生局、旅游局、财政局和行政公职局的部分服务点索取(具体地点资讯可查阅专题网页或附图QR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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