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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新一届全体委员会举行首次会议

消委会新一届全体委员会举行首次会议

消费者委员会新一届全体委员会于9月18日举行首次会议,会议选出何佩芬担任主席,会上报告消委会近期工作进度,以及讨论2020年度的工作计划。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34期第二组刊登的第66/2019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续任何佩芬、李居仁、区天兴、黄庆添、邝子丰、关勋杰、苏颂恩、甄李睿恒,以及委任林迪恩、郑颖尧及欧家辉担任消委会全体委员会成员,任期由2019年8月25日起为期两年。

消委会新一届全体委员会于9月18日举行首次会议,会上一致推举何佩芬为消委会全体委员会主席,会议主要议程包括由消委会执行委员会报告近期工作,以及消委会2020年度的工作计划,全体委员会就有关议程进行讨论及提出建议。

根据第4/95/M号法律及第1/98/M号法律,消委会全体委员会的权限主要是:对制订维护消费者一般政策方针提出建议;通过消委会年度活动计划、专有预算、活动报告及管理账目;并监管执委会执行全体委员会决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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