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卫生局跟进一宗诊疗中心涉嫌违反疫苗储存的个案


卫生局于昨(9月24日)晚上接获通报,1名1个月大的男性婴儿在父母携同下到位于澳门南湾大马路371号京澳大厦的澳门医学诊疗中心接受过期六合一混合疫苗注射事件,卫生局已即时派员了解个案及到该医学诊疗中心进行现场调查,并就事件作实况笔录及开立卷宗跟进。

该名婴儿非澳门出生,后随父母回澳。鉴于该婴儿因适龄而需接种疫苗,其父母在网上搜寻,并获悉澳门医学诊疗中心可提供即时到诊接种服务,乃携同婴儿前往。在诊所完成接种服务后,父母取回药盒后发现注射的六合一混合疫苗(Infanrix Hexa)的外盒包装展示有效期已于2019年8月到期,因而报警求助及携同其受影响的婴儿前往仁伯爵综合医院求诊。目前婴儿情况良好。鉴于有关情况涉嫌违反经第20/91/M号法令修订的九月十九日第58/90/M号法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即私家医生不能供应疫苗的规定,卫生局亦对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并未发现疫苗存储的情况。就是次事件,卫生局人员已缮立实况笔录并开立卷宗,以便对可能涉案人员跟进追究相关责任。

卫生局一直高度重视疫苗安全及本地市场监管工作,除已透过定期巡查药房与药物产品出入口及批发商号,监察疫苗的来源和质量外,还维持较高规范监督疫苗的储存及供应情况。卫生局重申,根据经第20/91/M号法令修订的九月十九日第58/90/M号法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私家医生不能供应疫苗。倘居民需自费接种,可持医生处方到药房购买疫苗,然后即日到私人诊所接种。另外,私人诊所必须遵守《诊所和医疗所药物管理指引》的规范,订立良好的药物管理制度,药物及药品须存放在合适环境,并建立定期监测记录制度,对仓存的货品疑似受到损毁或超过有效期的应予以适当处理及销毁。卫生局呼吁业界必须遵守现行相关的法律规定及指引,合法妥善储存供应药物。若市民发现任何医疗违法情况,或有任何疑问、查询或投诉,可联络卫生局医务活动牌照科(电话:28713734,电邮:utlap@ssm.gov.mo)。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