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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跟进一宗涉嫌未有准照从事医疗活动的投诉


为跟进一宗投诉个案,卫生局在治安警察局的支援下,今日(9月28日)上午派员前往位于澳门冼星海大马路105号金龙中心20楼F-L的生命泉医疗中心,调查其涉嫌雇用未有专业准照的人员从事医疗活动,及为客人提供不当的药物注射。卫生局强调,无牌提供医护专业服务属违法行为,相关人士可能会负上刑事责任。

卫生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医疗中心除已获批场所范围外,同层其余部份申请待批的场所亦在使用中。现场有大量来自内地的求诊者及医疗中心中介人员,并发现3名非本澳注册专业人员,涉嫌为求诊者提供现场医学及健康咨询服务;另发现4项涉嫌非法进口药物。对此,卫生局人员已即时扣押相关药物,并缮立实况笔录开立卷宗,以便跟进涉案人员及追究其责任。

卫生局强调,根据现行第20/98/M号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号法令的有关规定,未获卫生局发出准许牌照的场所不得从事卫生护理活动;同时,未获发出准照的医护人员亦不得于本澳从事任何医疗服务。如有违反,除将受到相应处罚外,亦有机会触犯刑法的相应规定而负上刑责。为此,卫生局再次呼吁业界,作为承担着重要社会责任的行业必须遵守法纪。

此外,为保障自身权益,任何人士均应到已注册的医疗护理场所及找合资格的医护人员应诊,如有任何疑问、查询或投诉,亦可联络卫生局医务活动牌照科(电话:28713734,电邮:utlap@ssm.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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