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刑事纪录证明书及未成年人特别纪录证明书。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 刑事纪录证明书(行为纸)
– 澳门居民、曾在澳门居住或申请在澳定居的人士;
– 年满 16岁。
* 合资格人士可使用“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帐户在“一户通”平台上办理刑事纪录证明书申请,以及选择以纸本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方式接收刑事纪录证明书。
- 未成年人特别纪录证明书
– 澳门居民或曾在澳门居住;
– 年满 12岁且未满 21 岁。
服务结果
发出刑事纪录证明书及未成年人特别纪录证明书。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身份证明局
通讯地址:澳门南湾大马路 804号中华广场 1楼
查询及预约热线:(853)2837 0777 / (853)2837 0888
传真:(853)2837 4300
邮寄:澳门邮箱 1089号
人身安全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