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接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澳门特区特派员公署转来巴巴多斯外交和外贸部的通知,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可免签证进入巴巴多斯,逗留期为最多30天。
基于对等原则,澳门特区政府现正跟进给予巴巴多斯国民免签证待遇的程序。
直至目前为止,共有143个国家或地区同意给予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待遇;共有26个国家确认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可以电子签证或网上申请签证方式前往该国。详情可浏览身份证明局网页:www.dsi.gov.mo/download/visa_free_list_c.pdf及www.dsi.gov.mo/download/E_visa_c.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