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在9月份检控的违法的士数字如下:
违法行为 |
2018年9月 |
2019年9月 |
同比 |
滥收车资 |
230宗 |
14宗 |
-93.91% |
拒载 |
87宗 |
8宗 |
-90.80% |
其他的士违法行为 |
85宗 |
51宗 |
-40.00% |
合计 |
402宗 |
73宗 |
-81.84% |
俗称“新的士法”之《轻型出租汽车客运法律制度》自本年6月3日正式生效至今已四个月,治安警察局在2019年9月共检控73宗的士违法行为,当中包括滥收车资14宗、拒载8宗。总体的士违法情况与去年同比有明显下降趋势,当中滥收车资下降约94%,拒载亦下降约91%,整体的士违法行为下降约82%。另外,警方还检控了9宗经营「白牌车」个案。
此外,自上述法律制度实施至今,已有一名的士驾驶员五年内确定违反该法律第二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述的违法行为达四次,且已被交通事务局注销的士驾驶员证。
警方呼吁的士业界须遵守法律之规定运载乘客,维护澳门作为国际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保障的士司机及乘客的合法权益,需要各方的互相尊重及共同守法,公众如发现违法行为,可致电治安警察局交通厅(2837 4214),或电邮(psp-info@fsm.gov.mo)提供资料,以便警方跟进处理。
查看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