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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就个别医务活动场所涉嫌违规供应疫苗举行记者会

今年医务活动场所违规储存疫苗情况较为严重

因应今年诊所违规储存疫苗情况较为严重,卫生局今(10月25日)举行记者会介绍相关情况,卫生局药物事务厅厅长蔡炳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林松、医务活动牌照科负责人梁佩珊及卫生监督邓志豪出席了记者会。

设恒常稽查机制禁止诊所储存疫苗

医务活动牌照科负责人梁佩珊表示,卫生局一直高度重视疫苗安全,并有一套完善的法规及恒常的监察制度严格监管本地市场,从源头确保正厂疫苗的入口外,亦采取高规格监督疫苗的储存和供应,确保本澳疫苗的品质,目的为保障儿童及居民健康,将疫苗因存放出现问题的机会降至最低风险。同时,卫生局致力为澳门居民建立覆盖面广的疫苗接种计划,故本澳一直有较好的免疫屏障。然而,因应越来越多新疫苗面世,甚至可预防癌症,加上近年中国内地、香港相继传出假疫苗的报道,由于本澳对疫苗有严格的监管机制,吸引大批中国内地民众到澳门医疗场所进行疫苗接种,甚至内地有网络平台以疫苗团购的方式作招徕,与本地的医务活动场所合作,为这些旅客提供疫苗接种服务。坊间指目前的子宫颈癌疫苗每剂2500元,而内地网络平台宣传三剂九价子宫颈癌疫苗的团购价为6500元人民币。这些医疗中心罔顾法纪,铤而走险,为了谋求更多客源及财源,在满足及方便有关人士接种疫苗的情况下提供"一站式"接种服务,接种疫苗变相成为一般售药的商业模式,违法储存及供应疫苗,严重对公众的健康构成影响。

她强调,卫生局将一如既往地采取严谨的疫苗监控工作,严厉打击违规活动,同时在此严正呼吁业界切勿以身试法。此外,亦提醒市民应保障自身权益,确保所接种的疫苗是安全及有效。同时重申,根据经第20/91/M号法令修订的九月十九日第58/90/M号法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私家医生不能供应疫苗;如有违反者,将构成违反罪而可被中止准照,屡犯则甚至会被吊销准照。此外,卫生局强调,提供卫生护理服务的医护人员有责任遵守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号法令有关专业人士的义务,倘违反专业人士义务,轻则可依法处以罚款,重则还会被中止准照,倘有累犯,更会被取消准照。

2019年违规情况为历年最严重

卫生监督邓志豪则介绍了卫生局对私营医务活动场所的巡查机制、以及发现近日有多宗医务活动场所违规储存及供应疫苗的情况。他指出,由2019年1月1日至10月24日为止,卫生局共对全澳营业的医务活动场所有974间,完成931宗次常规检查;检查结果发现,有2宗次(涉及2间场所)的医务活动场所涉嫌违规储存疫苗;其中1间发生在10月份。而在153宗次非常规检查中,共涉及10宗次(9间场所)是属于投诉或媒体监察疫苗违规事件;检查发现,4宗次(涉及4间场所)发现疫苗违规事件;其中3间发生在10月份。即常规及非常规检查中,合共发现有6间医务活动场所涉嫌疫苗违规事件;当中,有4间的违规事件发生在10月份。

他表示,2015至2016年并没有发现医务活动场所涉及疫苗违规的个案;2017年至2018年涉嫌疫苗违规而开立的卷宗共9个 (2017年4个、2018年5个),涉及非法进口及被扣押的疫苗共36支,涉案违规储存疫苗或向市民不当供应疫苗的医务活动场所有5间。相较下,2019年违规情况最为严重,涉案医务活动场所均有大量储存疫苗,且存在来源不明的情况;目前为止,共开立的卷宗共6个,在6间医务活动场所被封存的疫苗已达315支,其中11支已确认非法进口,转交海关跟进;涉及超过有效期的疫苗亦有4支。

以下是10月份4间违规医务活动场所的违规情况:

1.友联医疗中心(地址:澳门亚卑寮奴你士街(荷兰园二马路)6-C号友联大厦地下G座);

  • 于10月17日突击联合稽查中发现;
  • 存有52支各类疫苗,包括四价及九价子宫颈癌疫苗、乙肝疫苗、流感疫苗,当中4支四价子宫颈癌疫苗已超过有效期;
  • 场所负责人未能完整提供病人预约接种疫苗的相关记录资料;
  • 场所亦被发现较多的过期药物。

2.安宝医疗中心(地址:澳门南湾湖景大马路810号财神商业中心6楼C及D座);

  • 于10月22日联合海关突击稽查发现;
  • 在1地柜内藏有1普通保温冰袋,其内存有45支各类疫苗,包括九价子宫颈癌疫苗、轮状病毒疫苗、流感病毒疫苗、十三价肺炎链球菌疫苗、带状疱疹疫苗、水痘疫苗、六合一疫苗、甲肝疫苗、脑膜炎双球菌疫苗;其中,1支九价子宫颈癌疫苗属非法进口;
  • 场所内发现29支已注射的九价子宫颈癌疫苗针筒、2支没有标签怀疑疫苗的针筒;
  • 场所负责人即场未能完整提供疫苗来源单据,不排除当中涉及来历不明的疫苗。

3. 康如医疗中心(地址: 澳门氹仔广东大马路117号百达花园第1座F铺);

  • 于10月23日常规检查活动中发现;
  • 存有83支各类疫苗,包括九价子宫颈癌疫苗、流感疫苗、轮状病毒疫苗、十三价肺炎链球菌疫苗、乙肝疫苗、水痘疫苗、带状疱疹疫苗、二十三价肺炎球菌多醣疫苗、五合一疫苗;
  • 场所内亦发现8支已注射的疫苗针筒,包括九价子宫颈癌疫苗、流感疫苗、十三价肺炎链球菌疫苗;
  • 存放疫苗的家用雪柜没有温度计,并同时与食物一同储存。

4. 黄盛毅/王朝蓉医务所(地址:氹仔成都街100号利图大厦地下G铺);

  • 于10月24日联合突击检查活动中发现;
  • 存有87支各类疫苗,包括九价子宫颈癌疫苗、流感疫苗、甲乙型肝炎联合疫苗、甲肝疫苗、四痘混合疫苗、轮状病毒疫苗、十三价肺炎链球菌疫苗、乙肝疫苗、水痘疫苗、带状疱疹疫苗、二十三价肺炎球菌多醣疫苗、五合一疫苗;
  • 存放疫苗的家用雪柜没有温度计,后期场所负责人放置一温度计测试该雪柜温度,发现该家用雪柜内温度超过摄氏10度(摄氏11.7~18.9度之间)。

邓志豪表示,卫生局现已就相关违规情况开立笔录,如涉及刑事,将依法转交相关部门追究涉及刑责;对涉嫌违规疫苗,封存扣押。他强调,如发现任何医疗违规行为,定必依法严惩。

已为澳门居民构建覆盖面广的疫苗接种计划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林松则介绍了现时防疫接种计划的情况,他指出现时各卫生中心及和卫生局有协议的镜湖医院为本澳儿童提供了十分完善接种计划。包括了预防13种疾病的疫苗,其中除了区内国家/地区常包括的预防结核病、乙型肝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小儿麻痹症、麻疹、德国麻疹、腮腺炎等疾病的疫苗外,还包括预防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引起幼儿脑膜炎)、水痘和子宫颈癌疫苗,为减少接种的针数,卫生局也一直使用五合一、四合一及三合一等各种组合的疫苗。此外,卫生局对局方所使用的疫苗采取了十分严格的监管,以确保疫苗能生产商到卫生局的运输过程,以及在卫生局疫苗仓库及卫生中心的储存过种中都能严格保持在适当的温度。

相信违规事件对本澳居民影响不大

他特别介绍了疫苗冷链的重要性,及卫生局供应的疫苗在监督及控制方面的情况。他强调疫苗对温度十分敏感,若在生产、运输、储存到使用的任何环节受到不适当的温度影响,都会影响到使用的效果和安全性,而这些均难以从疫苗外观上察觉。同时,由于疫苗的作用是预防,接种失效的疫苗并不能如一般的药物那样立即发现无效,而是在数年或数十年接触到有关病原体后才会发现。根据国际指引,为确保疫苗的品质,存放疫苗的医务活动场所必须使用能稳定将温度维持2-8°C的设备,并有温度监测和警报系统,以及紧急供电设备和不断电系统以防突然断电。由于一般医务人员没有经过相关的培训,而一般诊所难以达到这种要求,储存的疫苗经当会暴露在不适当的温度下,使疫苗失效甚至引起不良反应增加。接受这些疫苗的儿童,会不必要地增加感染疾病的风险,并使整个澳门的免疫屏障受到破坏。但他亦特别指出,现时在诊所出现的违规事件,对象主要为内地旅客,加上本澳已有完善的防疫接种计划,故相信事件对本澳居民影响不大。

市民可主动要求诊所提供疫苗资讯

药物事务厅厅长蔡炳祥则指出,卫生局一直按法律对本澳各药房作出严格监管,包括:严格要求储存疫苗必须具备相应的设备与条件,确保冷链保存的完整性;要求药剂师必须严格保管疫苗文件、进口纪录、处方存档等。事实上,按现行规定,医生负责处方疫苗,药房药剂师负责审查处方、保管、调配及供应疫苗,这个分开管理疫苗的做法是一直以来行之有效的制度,有利政府的监管工作,确保疫苗安全有效,而这也是其他先进地区或国家所采用的方法。他相信,在卫生局领有牌照的药房所供应的疫苗具有质量的保证,而市民亦可透过向药房或医务活动场所要求提供疫苗的批号或有效期,或保存疫苗的外包装,以保留疫苗的相关资讯;药房及诊所都有义务向市民提供资讯。市民如欲了解已获卫生局批准进口本澳的疫苗的成份及生产商等资料,可透过卫生局互联网(www.ssm.gov.mo)或“澳门卫生局资讯站"手机应用程式(App)查询,如需取得进一步的资讯,可向卫生局药物事务厅查询(电话:8598 3441,电邮:daf@ssm.gov.mo)。如市民发现有任何医疗违法行为,则可联络卫生局医务活动牌照科举报 (电话:2871 3734,电邮:utlap@ssm.gov.mo)。

最后,卫生局再次强调,本澳现已有一套完善的法规及恒常的监察制度严格监管本地市场,确保疫苗的品质,保障儿童及居民健康;并将继续严格执法,对任何医疗违规行为,定必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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