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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及财团登记

章程或其他文件的鉴证证明书


如何办理

柜台办理(办理服务前须领取筹号,取筹方式请参阅身份证明局网页预约及取筹方式。)

 

申请对象

必须由领导架构成员申请。

申请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可亲自或委托他人到身份证明局提出申请,所需文件包括:

a. 已填妥的《社团及财团证明书申请表》(可于身份证明局网页下载)(必需盖上会印);

b.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c. 如申请人非该领导架构成员,请出示委托书。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身份证明局

  • 总办事处
    地址:澳门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 1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周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周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周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费用及付款方式

费用

15澳门元,另每张附加页须额外缴付5澳门元。
(注:行政公益法人免缴费用。)

付款方式

总办事处(中华广场)、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接受以现金、信用卡、闪付卡、借记卡、澳门通及MPay澳门钱包付款


审批所需时间

10个工作日。(服务承诺)

(注:由收到申请及所需之文件齐备之翌日起计。)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进度:

身份证明局服务进度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柜台领证方式

服务对象:

于柜台或自助办证机完成申请手续后,领取证件或证明书的人士。

领证程序:

  1. 扫描或输入收据编号(如无法读入收据编号,请向职员查询。)
  2. 留意荧光幕显示姓名及柜台号。
  3. 到指定的柜台领取证件或证明书。

亲身领证:

在领取证件或证明书时,须确认申请人的身份,如属续期的居民身份证或原旅行证件仍有效,须带备原证件进行注销。

委托代领:

如申请人欲委托他人代领证件或证明书,可填写收据背面的授权表格,或提交书面授权书,并按照身份证上的签名式样签署。有关代领手续的详情,请参阅身份证明局的问题集

“智取易”智能文件柜自助领取

有关身份证明范畴的证明书均可透过“智取易”智能文件柜领取。如申请人选择于政府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的“智取易”智能文件柜领取,须于收到取件通知后3日内前往取件,否则,有关证明书将退回中华广场一楼身份证明局。有关取件的详情,请参阅政府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专题网页


资料提供:身份证明局(DSI)

最后更新时间:2024-06-21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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