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特区政府当前的防疫安排,减低病毒扩散的风险,在保障司法工作有效开展的前提下,检察院于2020年2月8日至16日作出特别工作安排,敬请市民知悉︰
1. 于2月10日至14日五个工作日期间,刑事诉讼办事处(位于新口岸皇朝广场二楼)以轮值方式保持基本运作,同时,于2月8日、10日、12日、14日和15日的上午九时至中午一时对外处理紧急案件,保证刑事侦查程式的依法进行;
2. 于2月8日至16日期间,检察院驻三级法院办事处以轮值方式保证紧急案件的工作;其中,位于殷皇子大马路澳门广场三楼的检察院驻初级法院办事处的法律咨询工作改以电话预约方式运作,市民如有需要,可于办公时间致电28557714预约咨询服务;
3. 检察长办公室将以轮值方式提供紧急服务,确保对检察院诉讼程式的整体支援;
4. 上述期间,原定在各办事处进行的非紧急性质的录取口供、声明等诉讼措施将予以取消,检察院将向相关当事人作出通知并另行择日进行;
5. 在因应防疫要求作出特别安排的上述期间,欢迎有需要的市民致电或以电邮查询检察院的运作情况(电话:28727272,电邮:info@mp.gov.mo)。
因应防疫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检察院将与各公共机构保持紧密联络,以特别措施维持紧急案件的运作并及时向公众发布相关的工作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