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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性“中小企业特别援助及利息补贴计划”


因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经济民生的影响,特区政府于昨(13)日公布一系列经济援助措施。其中在中小企援助方面,提出两项临时措施,一是营运少于2年的“中小企业特别援助计划”,另一是“中小企业贷款利息补贴计划”。

经济局正在准备各项筹备工作,预计可于短期内推出,以期尽快协助及缓解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

现时中小企业必须在财政局登记满2年方可符合“中小企业援助计划”的申请资格。为此,针对开业未满2年的中小企业,特区政府将推出临时性的“特别援助计划”,援助贷款上限为60万澳门元,还款期最长为8年。

另一项临时性措施“中小企业贷款利息补贴计划",目的是为有需要的中小企业提供银行贷款的利息补贴。符合资格的中小企业向澳门持牌银行取得一笔贷款(须于2020年2月1日后获批)时,可透过贷款银行申请利息补贴,利息补贴上限为200万澳门元贷款额的利息,补贴期最长为3年,年利率上限为4%。

申请利息补贴可同时申请信用或专项信用保证计划

“中小企业贷款利息补贴计划"将会是一项独立的、临时性措施,不论有否申请过“中小企业援助计划”或其他支援措施,符合资格的中小企业,均可以透过贷款银行提出申请。

申请“中小企业贷款利息补贴计划"的企业,可同时申请“中小企业信用保证计划”或“中小企业专项信用保证计划”,为企业取得贷款分别提供七成及十成的担保。

仍在偿还中小企援助贷款可申请利息补贴

倘企业之前曾获批一笔“中小企业援助计划”贷款并已偿清有关援助款项,可按照法规规定再次提出一次贷款申请。而仍在偿还贷款的中小企业,则可申请将未来一期的还款下调至1,000元,以便减轻短期负担。如企业仍有额外的资金需求,可考虑“中小企业贷款利息补贴计划",透过贷款银行申请利息补贴,以及透过 “中小企业信用保证计划”或“中小企业专项信用保证计划”获得贷款担保。

曾获批天鸽援助不影响申请现行中小企援助及新增临时性计划

需要提醒的是,中小企业如曾获批“天鸽特别援助计划”,不会影响上述各项现行援助计划及新增临时性计划的申请。

现时营运少于2年的“中小企业特别援助计划”及“中小企业贷款利息补贴计划”两项措施在加紧筹备中,详情将适时向社会公布。

如需查询,请于办公时间内致电2888 2088联络经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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