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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推税务优惠,更多纳税人受惠

修改《2020年财政年度预算案》,快将实施的优惠措施

根据第3/2020号法律修改《2020年财政年度预算案》,于原预算案之税务优惠基础上,增加多项优惠措施,涵盖税项包括:职业税、所得补充税、房屋税、印花税及旅游税,当中涉及财政局执行之职业税退税、旅游税及房屋税之优惠快将实施。

由2020年5月1日起,豁免以下场所为期六个月之旅游税:四月一日第16/96/M号法令中,第五条属第一、二、三组的酒店场所,第六条属第二组及第三组的同类场所,以及《旅游税规章》第一条b)项所指的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及卡拉OK场所;获豁免之商号毋须就提供之服务向消费者代收旅游税,但纳税人仍须按月递交旅游税M/7格式申报表,以履行申报义务。

关于「2018年度职业税退税计划」,调升退税百分比至百分之七十,上限为澳门元20,000元,款项将于5月中陆续退予合资格纳税人。

2019年度房屋税,财政局会根据房屋纪录内登记用途,处理税款之优惠。作居住用途之房屋,澳门居民可获豁免缴纳房屋税;至于酒店及同类活动、写字楼、商业及工业用途的房屋,于扣减税款澳门元3,500元后之余款,再作百分之二十五扣减;非前述用途的房屋,澳门居民可获扣减税款澳门元3,500元。有关对澳门居民之豁免或扣减,倘纳税主体为两个或以上自然人,只要其中一位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亦适用。本年6、7及8月份缴纳之房屋税单,财政局会主动作出扣减,倘扣减后仍需缴纳税款,纳税人须于税单上指定月份缴纳。

其他加推之税务优惠,包括《职业税规章》第四条o)项所指的固定年度扣减百分比,提高至百分之三十;所得补充税和职业税第二组纳税人向在澳门或内地设立的公益团体和慈善机构,以及内地县级或以上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现金和物品,全数视为经营年度的费用或损失;扣减2019年度所得补充税税款澳门元300,000元,以及豁免执照及准照发出及续期的印花税。

如对相关的税务优惠有疑问,欢迎致电税务咨询热线2833 6886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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