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新冠肺炎疫情对文创企业造成的影响,文化产业基金推出“文创市场拓展专项资助计划”,向成功取得本澳机构文创采购合约的企业,提供最多20个免息贷款的资助名额,支持企业开拓澳门的文创消费市场。
“文创市场拓展专项资助计划”于5月12日至11月30日期间接受申请,申请者必须是在澳门特区依法设立的文创企业,企业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资本须由澳门特区居民持有。同时,申请企业须与采购机构达成初步意向,并持有2020年4月至11月期间的文创产品或服务采购意向文件或临时合约。每个申请项目为单一合约,基金不接受分判或以合作、子合约形式采购的采购合约申请。每个申请企业最多只有一个项目可获得资助。
采购内容包括创意设计及制作、文化展演、数码媒体的原创产品或服务。采购机构必须为本澳政府部门、合法注册登记的公共事业机构、金融机构、电讯网络及电视广播机构、航空企业、星级酒店、本澳学校、高等院校,或在财政局作A组纳税人登记的机构。
文创产品或服务必须于12个月的执行期内提供,资助额度为项目预算支出的50%,上限为100万澳门元,且不超过采购合约的金额,用于与项目相关的营运费用。偿还期为60个月,在贷款批出后一年开始偿还,其后每6个月、分9期作定额还款。获批贷款的企业须提供信用担保,担保人须符合规定的担保条件。评审准则包括申请企业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原创性、采购内容与企业现有业务的相关性、项目预算支出的合理性,以及企业团队的管理水平、技术能力和经验等4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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