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持续为本澳食品从业人员提供在职培训,于五月二十八日举办的「食品安全与环境卫生基础班」中,安排早前发生怀疑集体胃肠炎不适事件的涉事商户参与培训。市政署会持续推展食安宣导及培训工作,向公众传达正确的食安操作要诀及概念,提升持份者的守法意识,重视食品安全及个人卫生,共同防范食源性疾病。
就巡查发现 指正问题辅导改善
为方便食品业界安排员工报读,市政署食品安全厅恒常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四下午三时至五时,在佑汉小贩大楼一楼食品业界专区举办面向业界及市民的「食品安全与环境卫生基础班」,而五月份课程合共五十名食品从业人员及市民参与。培训内容以市政署编制的《外卖及堂食处理食品卫生指南》为教材,简明扼要地向学员讲解食品采购、贮存和处理等过程中须注意的食安要点,以及日常操作中容易忽略的细节。
同时,市政署特别安排涉及近期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场所人员,参与是次课程。教学内容上,更针对早前对相关场所进行的卫生调查,以及日常巡查中发现的状况,向从业员作综合分析、归纳并讲解,进一步指正问题辅导改正。市政署亦提醒业界,须定期检查及保修保温及保冷设备,确保正常运作,且定时清洗雪柜等食物贮存设施,确保贮存温度适当;处理高风险食品时,应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下作业;若发现食品变坏、发霉等情况,应立即停用及丢弃;同时须注重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若员工身体不适,应停止有关人员所有与食品相关的工作,及时就医。另外,临近台风季,特别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制定适当的紧急应变措施,一旦遇上停电、水浸或设备故障时,须妥善处理食材,以保障食品安全卫生。
重点讲解食安法 明晰业界责任及义务
课堂上另一重点是讲解《食品安全法》、食安标准,以及食安操作指引等内容,强化业界守法意识。市政署重申,食品的生产经营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食安标准,具责任及义务确保所生产及经营的食品安全卫生及符合品质要求。一旦违反《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会被检控,若构成行政违法,会被罚款五万至六十万澳门元;若触犯「生产经营有害食品罪」,一经定罪可被判处最高监禁五年或最高六百日罚金。
市政署持续举办各类型食安教育及培训,提供食品资讯站预约导赏服务,恒常开办「食品安全与环境卫生基础班」与「食品卫生督导员鼓励计划」等培训,进一步加深业界及市民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强化社会大众对健康及食品安全的自主防护意识。同时,亦已制作一系列图文并茂的食安操作指南,以及指引等供业界依循,业界及市民可登入食品安全资讯网www.foodsafety.gov.mo或下载食安资讯手机应用程式,瞭解更多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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