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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署持续开展食安培训 强化业界食安管理

五月份食品安全与环境卫生基础班安排涉近期食源性疾病个案的餐饮食肆场所从业员报读

市政署持续为本澳食品从业人员提供在职培训,于五月二十八日举办的「食品安全与环境卫生基础班」中,安排早前发生怀疑集体胃肠炎不适事件的涉事商户参与培训。市政署会持续推展食安宣导及培训工作,向公众传达正确的食安操作要诀及概念,提升持份者的守法意识,重视食品安全及个人卫生,共同防范食源性疾病。

就巡查发现 指正问

为方便食品业界安排员工报读,市政署食品安全厅恒常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四下午三时至五时,在佑汉小贩大楼一楼食品业界专区举办面向业界及市民的「食品安全与环境卫生基础班」,而五月份课程合共五十名食品从业人员及市民参与。培训内容以市政署编制的《外卖及堂食处理食品卫生指南》为教材,简明扼要地向学员讲解食品采购、贮存和处理等过程中须注意的食安要点,以及日常操作中容易忽略的细节。

同时,市政署特别安排涉及近期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场所人员,参与是次课程。教学内容上,更针对早前对相关场所进行的卫生调查,以及日常巡查中发现的状况,向从业员作综合分析、归纳并讲解,进一步指正问题辅导改正。市政署亦提醒业界,须定期检查及保修保温及保冷设备,确保正常运作,且定时清洗雪柜等食物贮存设施,确保贮存温度适当;处理高风险食品时,应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下作业;若发现食品变坏、发霉等情况,应立即停用及丢弃;同时须注重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若员工身体不适,应停止有关人员所有与食品相关的工作,及时就医。另外,临近台风季,特别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制定适当的紧急应变措施,一旦遇上停电、水浸或设备故障时,须妥善处理食材,以保障食品安全卫生。

重点讲解食安法 明晰业界责任及义务

课堂上另一重点是讲解《食品安全法》、食安标准,以及食安操作指引等内容,强化业界守法意识。市政署重申,食品的生产经营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食安标准,具责任及义务确保所生产及经营的食品安全卫生及符合品质要求。一旦违反《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会被检控,若构成行政违法,会被罚款五万至六十万澳门元;若触犯「生产经营有害食品罪」,一经定罪可被判处最高监禁五年或最高六百日罚金。

市政署持续举办各类型食安教育及培训,提供食品资讯站预约导赏服务,恒常开办「食品安全与环境卫生基础班」与「食品卫生督导员鼓励计划」等培训,进一步加深业界及市民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强化社会大众对健康及食品安全的自主防护意识。同时,亦已制作一系列图文并茂的食安操作指南,以及指引等供业界依循,业界及市民可登入食品安全资讯网www.foodsafety.gov.mo或下载食安资讯手机应用程式,瞭解更多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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