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警方接连破获两宗涉嫌在网络上发布涉及未成年人色情影片的案件及拘捕相关涉案人,案件已移送检察院侦办。
经初步侦查,两宗案件分别涉及一名在本澳工作的菲律宾籍男外雇及一名本地男子,二人涉嫌在网络影音资料分享平台和即时通讯软件群组发布内容包含未成年人的色情影片,经网络管理方举报,国际刑警组织通报本澳警方致揭发相关涉嫌行为,随后,警方拘捕两名涉案人,并在二人的电话或电子设备内发现涉案影片及其他同类影像记录。
检察院对两名嫌犯以涉嫌触犯《刑法典》第170-A条规定及处罚的“与未成年人有关的色情物品罪”立案侦查。
经进行首次司法讯问及相关程序,目前两名嫌犯已被采取定期报到等系列强制措施,检察院将继续对案件展开相关的刑事侦查措施。
“与未成年人有关的色情物品罪”是2017年修订《刑法典》新增设的犯罪,藉以加强打击利用未成年人进行色情活动的各类犯罪行为,包括利用或引诱未成年人参与色情表演或录制有关影音物品、生产或散播相关物品,以及意图透过该等行为营利等不法活动,违法者最高可被科处八年徒刑,且可依照法定情节加重处罚。此外,该一罪名属于公罪,只要获悉有关犯罪消息,检察院即可主动展开刑事程序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为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和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犯罪活动,检察院将严格履行职责,在此,检察院发出呼吁,倘发现任何危害未成年人的不法活动,请市民及时向警方或检察院举报,以在本澳共同营造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