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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8/2010号行政法规〈聘用外地雇员法施行细则〉》行政法规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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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8/2010号行政法规〈聘用外地雇员法施行细则〉》行政法规草案。

第10/2020号法律《修改第21/2009号法律〈聘用外地雇员法〉》已于7月6日公布,并将自10月5日起生效,该法律规范拟来澳从事非专业及家务工作的非居民须取得以工作为目的的入境凭证,并从澳门以外入境方获发雇员身份的逗留许可,但续期情况除外,故特区政府制定法规,为配合上述法律规定而对相关申请程序作出修订,主要是调整须提交的文件,以及新增规定在交妥相关资料后,治安警察局可发出以工作为目的的入境凭证。

行政法规将自第10/2020号法律《修改第21/2009号法律〈聘用外地雇员法〉》生效之日起,即本年10月5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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