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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宗擅自离开医学观察酒店房间的事件


就日前有一名正在指定酒店进行医学观察的人士,擅自离开房间到其他房间楼层,酒店方已向在酒店当值的治安警察局人员汇报事件;旅游局对有关行为予以谴责,亦已要求酒店加强提醒入住人士必需遵守的有关规定,违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尚可被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一名正在指定酒店进行医学观察的人士于7月28日约晚上7时,乘保安人员不备之际擅自离开房间,再到其他房间楼层,期间被正在巡查的保安发现,保安人员随即将该名人士带回其所入住的房间。

根据第2/2004号法律第14条的规定,接受医学观察人士需留在卫生局指定地点内,不可随意外出。违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处最高六个月徒刑,或科最高六十日罚金),尚可被采取强制隔离措施。该名离开医学观察酒店房间的人士亦已签署声明,知悉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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