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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委会向选民保证:投票绝对保密


立法会选举委员会今(二十三)日巡视票站设施,向传媒介绍投票日安排。主席冯文庄呼吁参选组别按照选举法规定,在冷静期内停止所有宣传活动,并再次向选民保证,投票是绝对保密的。 冯文庄透露,为方便选民投票,选委会已与本澳两家巴士公司达成协议,投票当日,自早上九时至晚上八时,市民凭选民证可无限次免费乘搭任何路线巴士到各投票地点投票。 对於有组别拟在选举日安排车辆接送选民 / 员工到票站投票,冯文庄重申,选委会不反对有关团体提供交通工具以方便选民投票,但必须是非强迫性的、不能因此要求选民申报选民证号码及投票地点、投票前后均不能提供餐饮、也不能附带任何直接或间接利益、亦不得在交通工具内外任何位置显示参选组别之数字、名称、简称或标志。 他强调,违反上述条件为选民提供所谓接送服务,皆触犯《选举法》第167条之「贿选罪」。 立法会选举活动在今日午夜十二时进入冷静期,所有参选组别及助选人员必须按照选举法规定停止宣传活动,除可保留说明地点性质的竞选总部及分部招牌,以及张贴在选委会宣传板的海报外,其他在公开或半公开场合展示、可识别参选组别的海报、宣传品、标志、数字或颜色,必须拆除,含政纲介绍的网页亦必须取消。 冯文庄补充,由於台风关系,若选委会提供的宣传板有可能构成危险,亦将拆除。他指出,按照现时所得资料,投票日运作将不会受台风影响,但选委会仍继续密切留意台风动向,若因天气关系须改变选举日安排,必定会即时透过传媒及各种途径让公众知悉。 对於有组别在报章刊登的商业广告,冯文庄表示,选委会已发信予该组别,明确指出其较早前在报章刊登的广告,已触犯选举法规定。 就有组别正筹备在宣传期过后,利用澳门以外的传媒机构继续进行宣传活动,冯文庄称,选委会已知悉并作出郑重声明,明确指出所有有意成为议员的参选人,都应尊重及遵守选举法之规定。若有关人士利用法律受「地域原则」限制,不能跨域适用的灰色地带,借助澳门地区以外之媒体进行宣传,选委会表示遗憾,这种行径明显制造一个不平等之选举环境。 关於投票日的秩序问题,冯文庄表示,由於选民人数、参选组别及驻站代表均有所增加,选委会已订出一系列措施,并要求票站协调员严格执行。他强调,选委会已有紧急应变方案,绝不容许任何冲击工作人员、扰乱会场或正常投票秩序的行为发生,确保选民投票过程畅顺。 被问及未来会否以身份证取代选民证进行投票,冯文庄重申,选民证是澳门选举历来沿用的制度,选委会既无制订法律的权责,也非常设机构,在选举工作完成后九十日便会解散,因此修订有关法律的工作,将留待有权限的机关处理。 冯文庄再次向选民保证,所投的选票绝对保密,除投票人外,绝对不会有其他人士知道。任何声称有方法或途径知道选民选择的言论,绝属欺骗,他叮嘱选民切勿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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