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表示,鉴于防疫措施的常态化,有关9月1日起于指定酒店进行医学观察的收费安排如下:
1. 在澳门常居的澳门居民首次在指定酒店进行14日医学观察豁免收费,第二次起均须收费,公务或特殊原因除外;
2. 在澳门常居的执行标准为在入境澳门前的365日内至少有183日身处澳门;
3. 非常居澳门的澳门居民可申请首次豁免收费,经批准者可豁免收费。豁免收费的情况尤其包括基于以下原因而没有身处澳门183日:
- 就读由当地主管当局认可的高等或非高等教育;
- 住院;
- 在澳门以外地方为在社会保障基金注册的雇主提供工作;
- 公务、为澳门服务而担任职务或履行其他公务。
4. 自新措施推行后,所有入境澳门而须进行14日指定酒店医学观察的人士,在入境澳门后须进行登记,申报在入境澳门前的365日内是否至少有183日身处澳门。
5. 当事人可提出豁免收费的申请,但有需要时将要求当事人提交证明或要求其他权限实体提供资料。
6. 现阶段在指定酒店进行14日医学观察之收费维持在澳门元5,600,未来可能因应酒店的供应而有所调整。
另外,至今(27)日仍在指定酒店接受医学观察的人士合共1,252人,当中包括36名外雇、497名澳门居民和719名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