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020号《特殊教育制度》行政法规已于 2020年7月27日公布,并将于2021/2022学校年度之首日起生效。为加强宣传特殊教育制度规范,教育暨青年局于2020年8月22日至9月11日,合共举办了13场《特殊教育制度》行政法规讲解会,各专场的对象分别包括学校教职人员、提供特殊教育及治疗服务的机构/团体人员,以及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家长,总出席人数共716人。
教青局辖下教育心理辅导暨特殊教育中心职务主管蔡晓真在讲解会上详细介绍了《特殊教育制度》行政法规的内容及执行细则,包括一般规定、评估和评估准则、对资优学生及身心障碍学生采取的措施、个别化教育计划、学习表现评核、转衔、无障碍环境、过渡及最后规定等,并解答与会者的疑问。
参加者就各自关注的议题踊跃提问,积极交流,现场气氛热烈,参加者表示是次讲解会加强了对《特殊教育制度》行政法规的认识,明白如何在实务上遵守有关法规的规定;而参加的家长们则表示期望政府、学校和相关机构能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孩子及其家庭提供更多支援。
教青局将按需要持续举行该《特殊教育制度》行政法规讲解会,以加强向各持份者说明及推广,为该行政法规于2021/2022学年生效作好准备。
查看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