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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春:持开放态度推动从源头减少流浪动物数量


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今(11)日表示,现阶段主要从立法规管、宣传教育和推广动物绝育等多方面入手,加强保护各种动物。政府对如何保护动物及从源头减少流浪动物数量持开放态度。

张永春在行政会新闻发布会上回应记者问题时表示,明白爱护动物人士对流浪动物的关心和爱护,特区政府一直重视流浪动物的管理工作,在考虑流浪动物安全的同时,还需兼顾整体公共安全、环境卫生等。

他表示,政府会加强与动物保护团体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社会爱护动物,加强宣传和执法,并会研究如何有效结合政府及民间资源,帮助现存的流浪动物。

他指出,《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遗弃动物行政违法行为,必须具备各种主观及客观的因素及条件,至少从主观层面,喂饲流浪动物的爱心人士不是遗弃动物,而是爱护及保护无法找到饲主的动物。张永春呼吁市民在饲养动物前应三思,一旦决定饲养就应该担负起责任照顾宠物的一生,不应遗弃任何动物。

另外,被问及本澳行政、立法及司法机关的关系时,张永春表示根据《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他表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实行行政主导,行政、立法及司法机关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并且重在配合。他认为,社会上对于行政主导的认知是清晰的,而有关体制自回归以来一直在澳门行之有效,并对澳门发展及社会稳定起到良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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