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城市总体规划(2020-2040)》草案正进行公开咨询,有部分意见关注土地用途分类。基于尊重现况、复合利用、职住平衡的原则,考虑土地使用的兼容性和适当性,《澳门特别行政区城市总体规划(2020-2040)》草案按照《城市规划法》订定八个土地使用类别(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旅游娱乐区、公用设施区、生态保护区、绿地或公共开放空间区、公共基础设施区)的规划及比例,当中每一分类除主要土地用途外,也兼容次类别的土地用途。
总规草案透过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规划、分配,强化土地的利用效益,对未来20年规划范围内36.8平方公里的土地作利用布局,以打造宜居、绿化,以及公用配套设施完善的社区环境。
以居住区为例。住房是市民关注的重大民生议题,也是特区政府一直积极应对的重点工作。综合人口预测、住屋现况及房屋政策,草案提出居住区用地占总土地面积将达到22%。居住区土地除住宅用途外,同时兼容部分商业、公用设施等用途,如街巿、学校等社区性公用设施,公园、绿地等公共开放空间,餐饮、零售等商业设施,提供生活配套所需及相应休憩设施,从而提升生活环境素质,努力打造宜居社区。
为取得城巿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平衡,草案提出划设生态保护区、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区合共占全澳土地面积26%,以保护具生态价值的自然资源(包括现有主要山体、水体和湿地),构建“山、海、城"空间格局,透过连系不同绿化及水系节点,形成相连的“蓝绿网络”,实现绿化空间的景观连接,改善都巿环境及居民生活质素,落实建设绿色宜居城巿。
《澳门特别行政区城市总体规划(2020-2040)》草案咨询期至11月2日,欢迎公众踊跃参与发表意见及建议,相关资讯,已上载至土地工务运输局专题网页(https://www.dssopt.gov.mo/zh_HANT/master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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