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考虑到山东青岛市的新冠肺炎疫情,基于公共卫生考虑,自10月13日零时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山东省青岛市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同时,卫生局会跟进过去14天曾到过青岛的在澳人士,了解其健康状况,直至其离开青岛已达14天为止。 应变协调中心呼吁市民如非必有,暂停前往山东省青岛市的非必要行程,如必须前往,则应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并避免前往人多挤迫的场所或医疗机构等高风险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