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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26)日中午12时起入境前14天内曾到新疆喀什地区的人士须接受14天医学观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表示,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通报,2020年10月25日,新强喀什地区对该地区疏附县站敏乡二村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接触者进行追踪筛查,发现其父母所在的村工厂有137名无症状感染者。

应变协调中心已立即决定,将14天内曾去过新疆喀什地区人士的健康转为黄色,需接受自主健康管理,暂停前线服务工作,并由卫生局安排健康跟进。有关人士在入境的口岸,需接受详细流行病学评估;如曾到过喀什地区相关县村者需接受医学隔离观察14天;去过喀什但未去过相关县村者需自主健康管理;已入境者明天开始会接到电话联络追踪其健康状况,并安排核酸检测。

同时,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基于公共卫生考虑,自10月26日中午12时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过新疆喀什地区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应变协调中心提醒,违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尚可被采取强制隔离的措施。

应变协调中心正密切留意新疆疫情的发展,并将根据疫情采取适当措施,呼吁市民暂停前往新疆特别是喀什地区。如曾在14天内去过新疆喀什地区,请主动联络28700800以便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