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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揭发两名警员涉把证物据为己有


治安警察局一名警员和一名副警长,涉嫌在调查一宗卡拉OK打斗案件中将检获的证物据为己有,事件曝光后意图妨碍调查程序进行,两人分别以涉嫌公务上的侵占、公务员袒护他人和渎职罪移送检察院。 本年2月下旬某日凌晨,中区一卡拉OK发生集体打斗事件,警方接报到场调查,除个别伤者外大部分关系人已离开,现场遗留部分怀疑打斗者的物件。一名现场调查的警员,涉嫌将一条遗留现场属证物性质的金颈链放入袋中据为己有,事后一名失物者前往警区报案,一名值日副警长怀疑包庇侵占事件,令案件无依程序展开调查。 廉署接获举报展开调查,发现当日打斗中有3人在卡拉OK共遗失了3条金链和其他物件,一名涉案警员在卡拉OK地上拾起一条遗失的金颈链据为己有,事后一名失物者往警区报案要求调查,涉案警员恐行为被揭发而试图平息事件,先后联络卡拉OK负责人和一些中间人,将一条怀疑拾获的金链退还报案者,报案者却发现该金链非属其遗失那条。另一名金链失主获知消息后亦要求退还,怀疑有关金链因特殊原因不能退还,涉案警员遂照价赔偿了澳门币6千多元。期间怀疑有人利用非常手段使报案者向警区骗造谎言撤销报案,并怀疑有人试图销毁保安系统储存的证据。 一名警区副警长怀疑在知悉有警员违法情况下,涉嫌利用其值日警官职权对违法行为予以包庇,以不适当手段和误导方式诱使证人改变口供,使案件无条件进行调查。案件不排除涉及更高层人士。 调查中,有人承认曾作出不法行为。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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