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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举行《夹心阶层住房方案》青年社团专场咨询会

特区政府举行《夹心阶层住房方案》青年社团专场咨询会

特区政府跨部门工作小组于11月4日上午在政策研究和区域发展局六楼会议室举行《夹心阶层住房方案》青年社团专场咨询会。政策研究和区域发展局代局长吴海恩、房屋局局长山礼度、政策研究和区域发展局副局长林媛、法务局法制研究及立法统筹厅厅长梁颖妍等出席咨询会,并与青年社团代表互动交流。

跨部门工作小组代表介绍了《夹心阶层住房方案》公开咨询的背景和咨询主要内容。来自本澳青年社团的代表踊跃发言,多数代表认同“夹屋”理念,认为有助青年人解决上楼难题,体现政府对青年人的关心和支持。但也有意见认为,政府可考虑加快兴建经屋,无需推出“夹屋”。发言者大多支持方案中“夹心阶层”的第一个定义。

关于申请居民身份限制,有与会者建议,夹屋申请人和家团成员均须为澳门永久居民;年龄方面,有人认为可有条件允许18至22岁青年申请,但也有人建议申请年龄应调高至25岁或更高。

关于申请者的收入和物业状况,有青年代表分别提出夹屋申请者月收入下限应低于经屋上限20-30%、30-35%和40-50%等不同意见;有意见认为上限可与经屋持平或不高于5%;多数代表认同申请者应五年内没有本地和外地物业。

定价方面,多数与会者认同夹屋定价应参考相邻区域市场楼价作折扣计算,有人建议夹屋定价参考地价加建设成本。

取得方式方面,多数建议采取计分制。有人提出将一定比例的夹屋作为人才房,并将学历、专业认证、服务行业等纳入计分考虑范围;也有发言者支持采取抽签的方式。

关于夹屋的禁售期和随后的转售,有意见认为应设较短的禁售期,支持8至10年禁售期;也有代表设立16年的禁售期。多数意见认为,夹屋转售应只可售予夹屋轮候者。

有发言者关注夹屋供应数量、面积和建设问题。有人认为,应避免一次性大量投放。有人提议,夹屋应以两房和三房为主。有人建议,夹屋建设应选址在新区或路环等区域,也可考虑收购现有楼宇进行翻新后作为夹屋房源。

跨部门工作小组成员认真听取了有关意见并做了回应。

政发局代局长吴海恩回应时强调,夹屋属于阶梯房屋的组成部分,咨询重点是“夹心阶层”的定义,“夹心阶层”定义不同,涵盖的人群会有不同;澳门是一个多元包容的社会,故社会有不同意见是正常的;对于有意见认为文本的部分限制值得商榷,吴海恩认为从资源有效、公平运用的角度考虑,相关设定是需要的,而具体的设定条件要听取社会意见。

房屋局局长山礼度感谢青年社团代表就夹心阶层住房方案提出意见及建议。他表示,政府将按序开展新城A区公共房屋的规划及建设工作,落实公共房屋的兴建承诺,并希望透过夹心阶层住房公开咨询,广泛吸纳包括青年在内的社会各界意见,对夹心阶层定义、申请条件、计分准则(如个人及家庭准入及评分标准)以及转售制度等方面凝聚社会共识。他表示,跨部门小组将会对这些意见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以期通过不同的置业阶梯,促进公共房屋与私人住房平衡、健康发展。

法务局梁颖妍厅长回应,政府推出夹屋政策回应青年人诉求,日后起草法规时会参考青年人的意见。她指出,经屋社屋申请年龄调整是在有限公共资源下作的平衡,夹屋申请年龄将视大家的意见再作分析;夹屋与经屋性质不同,经屋不会流入私人市场,而夹屋在条件许可下可转卖,两者面向人群不同;政府对夹屋定价会作小心处理,认同须有一定的折扣。

咨询会最后,政发局代局长吴海恩作了总结发言,希望社团继续对夹屋咨询多提意见,更好凝聚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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