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跨部门工作小组于11月6日上午在政策研究和区域发展局六楼会议室举行《夹心阶层住房方案》学者专场咨询会。政策研究和区域发展局代局长吴海恩、房屋局局长山礼度、政策研究和区域发展局副局长林媛、法务局法制研究及立法统筹厅厅长梁颖妍等出席咨询会,并与学者代表互动交流。
跨部门工作小组代表介绍了《夹心阶层住房方案》公开咨询的背景和咨询主要内容。来自本澳高校和专业团体的专家学者踊跃发言。多数代表肯定政府为解决夹心阶层住房问题而作出的努力,认同政府“夹屋”理念。但也有意见认为,政府应从整体房屋政策高度思考夹屋定位,增加经屋供应,而无需设立夹屋。有学者则担忧,夹屋的推出会影响经屋的申请量,同时可能会影响私楼市场。有人则担心“夹心阶层”会否在社会被标签化。
发言者大多支持方案中“夹心阶层”的第一个定义,认为这可给原本经屋轮候无望的人多一个选择,既不影响原有持份者利益,还会令受惠者数目增多。有学者认为,采用定义一,若有人同时申请经屋、夹屋,可透过计分解决。也有学者赞成定义二,认为其较明确无歧义,以后争议会较少。
关于申请居民身份限制,有与会者支持家团申请时过半数成员须为澳门永久居民,有学者则主张夹屋应只开放给澳门永久居民申请。
关于申请者的收入,有学者赞成文本的思路,有学者则认为夹屋收入上下限可与经屋分开考量;有人建议,收入限制不应设置实数,可因应社会经济发展变化进行调整。关于申请者的物业状况,有学者认同5年内未持有物业;有人则建议允许拥有经屋或20年(或30年)楼龄的旧楼的居民申请夹屋。
定价方面,有学者建议,应参考同区私楼及收入中位数科学计算;有发言者则认为,定价不应参考私楼价格。取得方式方面,与会人士多数支持计分排序,同分者进行抽签,计分因素可视供应及社会需求而定。
关于夹屋的禁售期和随后的转售,多数学者认为,既然夹屋是为解决居住问题而设,禁售期应较长,认同转售时要交回政府及补回差价。也有人建议,禁售期以8至10年为宜。有学者则提出,可按不同年期设定不同的转售限制及补价机制。
有发言者关注夹屋供应数量和建设问题。有人建议,夹屋方案确定后,政府应明确向社会交代夹屋供应量和上楼的时间。有学者则倡导夹屋绿色建筑理念。
跨部门工作小组成员认真听取了有关意见并做了回应。
政发局代局长吴海恩回应时指出,夹屋的推出是本届特区政府考虑到不同社会阶层的安居需要和购买能力,为更好解决澳门居民住房问题而推出的。他并指出,夹屋性质属私楼,定位是在经屋和私楼之间,它的属性与经屋的属性是有分别的。他希望就“夹心阶层”定义及申请夹屋的其他要件多听取社会意见。
房屋局局长山礼度回应时表示,特区政府现正按序规划及建设新城A区的公共房屋项目,稳定公共房屋供应,助居民解决住屋问题,同时,亦透过夹心阶层住房咨询,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夹心阶层的定义、受惠对象等意见,期望与社会房屋、经济房屋及私人市场形成阶梯式结构,有利于本澳房屋及经济体系的健康和稳定。
法务局梁颖妍厅长回应时指出,本届政府提出较为完整的房屋政策,不同房屋阶梯面向不同的人群,回应不同居民住屋需求。例如社屋面向经济薄弱人群,经屋面向特定收入居民,夹屋面向夹心阶层,长者公寓面向有一定经济条件但需要照顾的长者,都市更新面向旧区居民,而横琴新街坊也在澳门以外提供住屋另外选择。她认为,政府透过上述系统性的房屋政策可较全面回应居民对住屋方面的需求。
咨询会最后,政发局代局长吴海恩作了总结发言,希望学者们继续对夹屋咨询多提意见,为政府完善有关方案建言献策。
自《夹心阶层住房方案》公开咨询以来,获得社会各界的关注,在之前已举行的两场公众咨询会上,居民积极参与并踊跃发言。为听取更多居民意见,跨部门工作小组将增加一场公众咨询专场,详细情况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