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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起取消曾到山东省青岛市的入境人士健康码转黄色及自我健康管理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山东省青岛市的最新疫情发展,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的规定,自2020年11月9日零时起,取消对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山东省青岛市的人士健康码转黄色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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