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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消费者委员会与闽消委会签维权互动协议


为庆祝三月十五日的“世界消费者权益日”澳门消费者委员会与福建省消委会签署维权互动协议,目前,澳门消委会已与内地六个省市的消保组织建立了合作机制。 消委会执委会主席何思谦表示,随着内地实施“个人游”措施的省市不断增加,内地游客来澳数字亦不断上升,同时,本澳居民到内地各地旅游购物也逐渐普遍,澳门与内地的消保组织均认同有需要加强协作。其中福建省的福州、厦门及泉州三地去年七月份实施“个人游”后,当地来澳游客人数明显增加,往来澳闽的航班亦因应需求加多了,另一方面,本澳有约为四分之一的居民为福建省籍人士,澳闽两地消委会都认同有加强合作的需要与发展,为此,澳闽消委会选定了“315世界消费者权益日”这个重要的日子签定维权合作协议,为保障两地居民异地消费权益,建立紧密与稳固的合作关系。 这次维权互动协议是由澳门消委会执委会主席何思谦及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会长周金伙代表澳闽两地消委会在福建省福州市签署。 何思谦补充,澳门消委会已先后与内地多个省市;包括北京市、上海市及广东省消委会(协会)签定合作协议,早前(三月十三日)该会亦於山东省消协签署合作协议,目前该会已与内地六个省市消委会(协会)在共享消费信息;妥善处理彼此居民的消费纠纷问题建立了合作的机制。消委会希望透过广泛的合作机制,为澳门与内地消费者建立一个安心消费的网络。稍后,该会将安排签定了合作协议的内地消保组织举行联合工作会议,进一步掌握各省市消费者需求与相关情报。 另外,澳门消委会在两个合作签署仪式上亦向当地居民宣传了「加盟商号」、「诚信店」及「标准黄金成色认可证」优质标志制度,参与仪式的各地消保组织及传媒均对该些制度表示认同及支持。 京沪港澳四地合作协议的合作范围:
1. 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培训工作;
2. 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谘询、投诉工作;
3. 共享关於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相关讯息;
4. 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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