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颁布十二周年,法务局、民政总署、教育暨青年局及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联合举办了“基本法四格漫画创作比赛”。是次比赛反应踊跃,参赛作品中不乏水准之作,反映市民具一定创作水平,并对《基本法》有一定的了解。主办单位的评判以作品带出的《基本法》信息、创作意念、画功及构图为标准,经慎重审核后,现公布比赛结果如下:。
公开组:
冠军:叶国荣,获澳门币三千元及奖座一面;
亚军:黎国强,获澳门币二千元及奖座一面;
季军:陈璞瑜,获澳门币一千五百元及奖座一面;
优异奖十名:林志坚、赵来茵、赵雪来、范燕玲、陈焯权、赵伟业、林伟平、黄伟文及任洁玲,各获澳门币八百元及奖座一面。
青少年组:
冠军:陈俊豪,获澳门币二千元及奖座一面;
亚军:吴健恩,获澳门币一千五百元及奖座一面;
季军:郑惠珍,获澳门币一千元及奖座一面;
优异奖九名:刘梓伦、陈俊杰、李玉珠、曾子轩、关淑华、陈华锦、梁嘉丽、伍丽华及黄绮虹,各获澳门币五百元及奖座一面。
比赛由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代表黄义满、法务局代表邱显哲、民政总署代表余永鸿、教育暨青年局代表陈鳯玲及本澳着名漫画家陈伟辉担任评审工作。
主办单位希望透过是次比赛,加强市民对《基本法》的认识,鼓励市民发挥创作意念,并丰富《基本法》的推广方式。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的水平甚为满意,部份作品水准甚高,评审团经过多次积极讨论,严格选出得奖名单。所有得奖作品均能表现出《基本法》的内容和精神,达到宣传《基本法》的效果。 各位得奖者将获专人通知,而“基本法四格漫画创作比赛”的颁奖仪式将於四月三日下午三时在议事亭前地举行的纪念《基本法》颁布十二周年园游会活动举行,届时更会展出所有得奖作品,供市民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