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内地法律专家推广澳门法律的四个研讨会,作为欧盟与澳门在法律范畴的合作项目之一,将於明 (二十七)日上午九时三十分至十二时五十分起,在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演讲厅(国际银行大厦十八楼)举行首个研讨会。 是次硏讨会的议题为“澳门特区法律制度的发展及与内地在司法领域的合作”。主讲嘉宾有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赵向阳、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顾问康伟,以及法务局技术辅助处代处长林智龙。 为期两天的硏讨会将探讨的议题包括“澳门特区法律制度的发展:2002-2006”、 “澳门特区的行政申诉制度:现状及改革”、“内地同澳门特区在司法领域的合作:关於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及关於民商事案件互相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及“CEPA框架下内地与澳门特区法律领域的合作”。 硏讨会由法务局举办,与会者包括来自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广东省人民法院、检察院;广西及福建检察院等不同单位的曾参加2001-2002年内地法律工作者“澳门法律导论班”的法律专家共十七人。 欧盟与澳门在法律范畴的合作项目,包括是次的硏讨会在内,是以“巩固澳门的法律制度”为主要目的。此合作项目的实施已进入第五年,也是最后一年,将持续至二○○七年二月。项目的总预算为一百九十八万欧元,由欧盟与澳门特区平均分担。 该合作项目的总体协调工作由国际法事务办公室负责,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不同机构配合活动的组织工作,除了法务局之外,还有国际法事务办公室、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经济局和欧洲硏究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