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於有立法会议员要求行政长官何厚铧就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事件向立法会作出说明和解释,行政长官今(18)日函覆立法会主席曹其真时指出,从坚决维护法治,确保司法公正的基本原则出发,他不可能,亦不应该就此事再公开作出陈述,以至评论。 何厚铧指出,「根据《澳门基本法》相关规定,在履行提名任用和建议免除主要官员职务的职权时,本人只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事实上,当向中央人民政府作出免除欧文龙相关职务的建议后,本人已於最短的时间内把上述事件直接向澳门全社会作出清晰的交待和说明。目前,上述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故尽管该事件性质非常严重,但从坚决维护法治,确保司法公正的基本原则出发,本人不可能,亦不应该就此事再公开作出陈述,以至评论。」 他重申,「欧文龙事件发生后,更为深入的司法调查已进一步展开。作为一个法治社会,澳门特区必须严格实行司法保密,故相关案情目前自然难以全部清晰。在案情相对空白时期,社会人士作出种种揣测,基本上属於正常反应。然而,我们亦注意到一些捕风捉影的、并无事实根据的言论正在社会流传;同时,我们亦清楚看到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士正采用无限扩大、移花接木的手法,对所有政府批地和公共工程批给作出全盘否定,以达其抹黑特区政府、打击政府管治威信、严重分化澳门社会的目的。值得庆幸的是,广大澳门居民并不为所动,在密切关注案件审理进展的同时,亦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归,整体社会依然保持稳定发展。显然,以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理性态度去看待和分析此一事件,必将有利於特区政府实行符合广大市民利益的有效管治,有利於市民和政府齐心协力,把握好当前难得的发展机遇,全力推进澳门的可持续发展。」 何厚铧强调,「为了增强政府施政的透明度,配合立法会发挥好相关的监察功能,并为了使更多的市民得以准确分辨是非,确保『一国两制』的实践得以不断稳定向前推进,特区政府决定以负责任的态度,把特区成立以来的所有政府批地和公共工程批给的个案资料,全部送交立法会,使议员得以充份了解个案的内容。本人亦已指令相关部门作出全力、全面的协助,力求使立法会,以至整个社会得以清晰判定哪些个案存在问题,哪些个案属於正常。在本人就2007年度施政报告出席立法会议员答问时,本人已清楚表明,将尽快对土地法和公共批给制度作出检讨,进一步完善澳门特区相关的法律,使之更为符合整个时代和澳门社会的发展需要。」 他表示,「我们认为,立法会对所有政府批地和公共工程批给的了解,将有助政府透明度的提升,有助社会了解全部的事实真相,有助市民进一步提升判别能力和认识水平。同时,也将对下一阶段,政府和立法会共同检讨和完善批地和公共工程批给的相关法律制度,提供更为有利的基础和条件。」 他还特别提到,「澳门特区成立以来,立法会对特区政府既作出了有效的监督,亦提供了充份的合作,使澳门特区得以健康发展和持续进步,本人谨再次表示衷心感谢。本人深信,透过是次事件的相关安排,立法会将能更为有效地行使基本法所规定的职权,发挥好监察、督促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