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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澳门对外贸易货物分类表/协调制度》将於明年起实施


为配合《澳门对外贸易货物分类表/协调制度》第四修订版於2007年1月1日实施,统计暨普查局於今日(12月16日)下午假澳门中华总商会何贤纪念堂举办说明会,向业界详细介绍该修订版的内容。 由於商品的变化及国际贸易的发展,世界海关组织会根据国际贸易的发展变化对《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进行修改,而《澳门对外贸易货物分类表/协调制度》第四修订版就是统计暨普查局按照世界海关组织最新之国际性修订建议,并结合本澳近年的对外贸易活动的发展变化情况而编制的,目的是除了便利澳门与世界各个国家/地区进行货物贸易外,亦为了方便国际间对对外贸易统计资料进行比较。统计暨普查局是负责协调、落实是项工作的政府部门。 根据第36/2006号行政长官公告,《澳门对外贸易货物分类表/协调制度》第四修订版将於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所有进出口申报单及准照均须按照新版货物分类表的编码来填写。为了令各对外贸易商及有关从业员了解新修订版的各项情况,以便更容易填报进出口申报单及准照,提高填报资料的效率和质量,统计暨普查局於今日举行了是次说明会,在会上该局代表除了详细讲解了新修订版的修改目的、内容及使用方法外,并邀请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及经济局代表一同解答出席者的提问。 《澳门对外贸易货物分类表/协调制度》的主要使用者,包括政府部门及有关商会皆十分重视新修订版的推出使用,踊跃派员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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