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暨青年局日前对本澳非牟利私立教育机构的公积金/退休金制度情况进行资料搜集。经分析统计显示,在101间*受资助非牟利私立教育机构当中,有67间已为员工设立了公积金/退休金制度,尚有34间未设立该制度。在67间已设立公积金/退休金制度的教育机构中,将公积金/退休金交托获澳门金融管理局批准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有51间,其馀16间则交由其办学实体或自行管理等,也有交托在香港注册的基金公司管理。 公积金/退休金制度是保障教育机构人员退休后生活而订定的,关系到教育机构人员未来福祉的问题。由於没有经澳门金融管理局批准的管理实体对公积金/退休金管理的技巧、经验、法例保障等方面均没有一定保证,为此,教育暨青年局向16间教育机构发出劝喻信,建议其将有关的公积金/退休金交予获澳门金融管理局批准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而尚未为员工设立公积金/退休金制度的教育机构,将视乎其财政和实际条件,鼓励设立上述制度。 *11月15日第63/93/M号法令容许拥有多个校部的教育机构只提交一份会计帐目,故所述的教育机构数目应较实际校部数目少,同时上述教育机构间数以提交的会计帐目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