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残疾雇员工作收入补贴计划》行政法规已于2020年11月1日正式生效,同时,劳工局将于2021年1月1日开始负责审批计划生效后补贴的申请及发放工作,故符合现行规定的残疾雇员,可于每年1月、4月、7月及10月向劳工局申领前一季度的收入补贴。
为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有关法规的实施及具体操作情况,劳工局已于11月及12月分别为本澳复康机构及会员、商会、企业雇主及社会公众举办了4场《残疾雇员工作收入补贴计划》行政法规介绍会。会上劳工局透过范例解说及即场答问环节,简明地讲解有关制定法规的目的、申请条件、补贴金额的计算及发放,以及相关申请手续等内容。参与者普遍关注相关法律的程序及申请流程,并就补贴金额的计算方式、申请和递交手续及申请资格等具体情况踊跃发表意见。
如想了解更多有关《残疾雇员工作收入补贴》行政法规的信息,可浏览相关网页(https://www.dsal.gov.mo/zh_tw/standard/disability_income_subsidy.html)或致电28700277及66329329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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