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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框架下内地与澳门会展业发展合作交流会


由国家商务部台港澳司、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局、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联合主办的“《安排》框架下内地与澳门会展业发展合作交流会”将於2006年11月15日(下周三)上午十时正假座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五楼莲花厅举行。 为支持和配合澳门产业结构适度多元化,推动内地和澳门会展业的发展,中央人民政府和澳门特区政府於今年六月签署了《内地与澳门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安排》)补充协议三,把会展业列入《安排》框架下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产业合作领域。 自从《安排》协议从2004年开始生效以来,澳门的企业凭藉澳门服务提供者资格,可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会议服务和展览服务。而将於2007年1月1日起生效的《安排》补充协议三有关服务贸易领域内容更进一步放宽了澳门服务提供者进入内地市场的条件,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企业,经营到澳门、香港的展览业务。 为了让澳门业界充份了解《安排》中关於会展服务的内容,掌握发展的先机,商务部外资司、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有关代表在交流会上将就《安排》会展业扩大开放的政策内容、内地设立外资会展公司有关管理办法、内地赴港澳办展经验介绍和操作实务、内地展览业发展状况、内地企业出境办展发展趋势作详细说明。与此同时,主办单位还邀请本澳与内地同业作交流,促进两地会展业的合作。 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活动。由於座位有限,有兴趣人士请致电597-2343向《安排》资讯中心姚小姐报名留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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