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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侦破银行职员涉嫌伙同犯罪集团诈骗案

廉署搜出的怀疑作案工具及伪造文件

廉政公署在一次涉及私营部门的贪污调查中,侦破数名银行职员涉嫌伙同犯罪集团诈骗按揭贷款的案件。案中集团主脑、骨干成员及数名银行职员合共9人,串同370多名借款人涉嫌伪造文件,成功骗取11间银行批出362宗贷款个案,涉及金额7亿7千多万澳门元,不法获利近2亿2千万澳门元。廉署相信已瓦解该运作超过10年的诈骗集团。

廉署早前接获举报,指以陈姓男子为首的诈骗集团,勾结在本澳银行从事贷款业务的职员,伙同他人伪造文件骗取银行批出按揭贷款。廉署经深入调查发现,该集团表面上除从事地产中介业务,实际上还暗中提供私人贷款以赚取高额利息,当借款人无力归还时,会被要求共同伪造文件向银行申请物业贷款以作还债,借款人并需支付高昂手续费。该集团还会在赌场物色或经他人介绍“等钱用”的居民,又或在报章上刊登标榜“特快审批”的广告作招徕,以伪造的收入证明、银行存折副本等虚假文件骗取银行审批按揭贷款,甚至有银行主管亲自伪造多份文件向不同银行申请贷款,以取得资金用于投资、协助营运诈骗集团及以低于市价收购借款人的物业。廉署调查发现,该集团在2010年至2020年间,为370多人成功骗取银行批出至少7亿7千多万澳门元的贷款,案中诈骗集团从中收取的不法利益逾2亿1千9百多万澳门元。

廉署调查还发现,有涉案的银行职员违反金融机构的保密规定,不法透露银行客户资料予诈骗集团成员,诈骗集团成员甚至会教唆部份借款人应对廉署人员的问话,意图干预和逃避廉署侦查。

案件已完成侦查并已移送检察院处理,案件涉及犯罪集团罪、伪造文件罪、相当巨额诈骗罪,以及《个人资料保护法》所规范的违反保密义务罪等。经检察院建议,刑事起诉法庭法官批准对部分诈骗集团成员采取禁止离境等强制措施。廉署提醒在银行从事授信业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及规章制度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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