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现正研究另行制定特别法规,规范非本地居民在澳门为其自身利益工作的申请、审批和管理。 劳工事务局局长孙家雄回覆立法议员关翠杏质询非本地居民自雇工作的情况。回覆表示,现时非本地居民在澳门为其自身利益工作的行政许可是参照输入外地雇员的方式进行管理。孙家雄指出,有关人士本质上与输入的外地雇员有所不同;而当局经徵询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的意见后,现正研究另行制定有关管理法规。 数据指出,截至今年6月底,在澳门为其自身利益工作的非本地居民共有64人,分别在63间企业内从事活动,企业所属的主要行业为:批发及零售业(占企业总数的38.1%)、制造业(占23.8%)和酒店及饮食业(占19%)。另外,截至今年3月底,因非本地居民在澳门为其自身利益工作而获聘用的本地雇员数目为2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