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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促局依法处理特别资格技术人员 临时居留许可申请及续期


自从第3/2005号行政法规《投资者、管理人员及具特别资格技术人员临时居留制度》生效以来,由2005年至2019年期间,特区政府批准特别资格技术人员的临时居留许可个案共2,084宗,当中较多集中在教育(754人,占36.2%)、建筑(428人,占20.5%),以及航空(214人,占10.3%)三项职业界别的领域。

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所处理的个案类别主要包括新申请与居留许可续期。特区政府近年对于“技术居留"的新申请个案,主要考虑以下六项审批要素:(1)学历;(2)专业资格、着作或奖项;(3)工作经验;(4)工作职位;(5)基本薪酬;(6)特区社会和经济的状况及需要等,以确保获批的居留者具备优异素质,并会为本澳社会带来裨益。现届政府因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正在研究新的人才引进政策,此乃澳门经济产业多元发展的必要措施,因此行政当局会以未来人才定位为准则审批新申请。

对于临时居留许可续期申请方面的工作,现届政府一直恪守现行法律规范,按照每宗个案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处理。现时处理中的特别资格技术人员临时居留许可续期申请总数为211宗,涉及人数为403人。

特区政府一如既往地尊重法院的判决,严格依法行政,与社会各界共同维护法治这一特区社会生活的核心价值。在各项行政程序中,保持以善意、客观、公正、谨慎及务实的态度与准则,对待任何利害关系人所提出的每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