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局将於本月二十日下午为从事贵重物品交易活动人士,以及於本月二十一日下午为从事不动产交易活动人士分别举办两场谘询会,就制定《预防清洗黑钱及资助恐布主义犯罪指引》听取业界意见。 配合第7/2006号行政法规关於《清洗黑钱及资助恐怖主义犯罪的预防措施》即将生效,经济局为履行监管第2/2006号法律关於《预防及遏止清洗黑钱犯罪》第六条第(三)款和第(四)款所指之实体的职责而制定《预防清洗黑钱及资助恐布主义犯罪指引》草案。 为了向业界讲解《指引》草案的内容和具体操作的程序,经济局假座澳门上海街175号中华总商会大厦四楼会议室举办以下两场谘询会: 日期:2006年9月20日(下周三)
时间:下午3至5时
对象:从事涉及每件商品均属贵重物品的交易的商人,尤指从事质押业的实体,以及从事贵重金属、宝石及名贵交通工具的交易活动的实体。 日期:2006年9月21日(下周四)
时间:下午3至5时
对象:从事不动产中介业务,或从事购买不动产以作转售的业务的实体。 欢迎业界人士踊跃参加,如有查询,请於办公时间致电5972-379经济局工商业稽查处萧小姐,或传真712-556报名留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