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与越南民航当局於8月30日在本澳就促进两地航空运输市场的发展进行商讨。 会议在友好及诚挚的气氛下进行,并达致圆满结果。双方签署了新的谅解备忘录。签署代表为澳门特区民航局长陈颖雄及越南民航局副局长Pham Quy Tieu。 澳门与越南的双边航班协定及旧的谅解备忘录分别於1996年及1995年签署。根据该协定及备忘录,每方只可指定一家空运企业及营运每星期两个航班。新签署的备忘录全面取消对运力、班次及机型的限制,而双方现时可指定多家空运企业经营航线。 越南的太平洋航空公司(Pacific Airlines)曾於1996 至1998 年营运澳门与胡志明市之间的定期客货混合航班。由於两地均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双方期望是次会议成果能吸引经营者重新开办该航线或开拓新航线,以促进两地的经济及旅游合作。 本澳自回归及赌权开放后,经济增长迅速,自由行实施后,来澳旅游人数不断上升,航空业亦蓬勃发展。为配合现在以至未来的航空运输需求,民航局定期对已签署的航班协定及谅解备忘录内容进行检讨,并会根据市场导向,主动及积极地与各国的民航当局商谈开放航空市场及更新谅解备忘录。就此,民航局便於2004年9月及2006年4月分别与泰国及马来西亚民航当局商谈及签署了新的谅解备忘录,为两地的航空客货运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