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同明(28)日游行的发起人举行会议,由于无法确保之前有关的防疫指引,卫生局局长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发起人暂停举办此次活动。
卫生局局长李展润、罗奕龙医生、林松医生及治安警察局代厅长魏瑞斌今(27)日与游行发起人区锦新举行会议,对于卫生局之前发出的五点防疫要求,发起人表示:虽然申报为500人,但表示因无法阻止市民参加,故无法确定最终的人数;其次,无法确保没有发烧的人参与游行;第三,能确保所有参加游行人士佩戴口罩;第四,对于每个人保持一米距离的要求,只能呼吁但无法确保;第五,就如何确保围观人士的聚集有困难,希望警方帮忙。
卫生局表示,鉴于是次游行活动人数的不可预测性和不可确定性,发起人申报的游行人数由最初的150人更改为500人,活动发起人未能确保活动符合之前发出的各项防疫要求,故卫生局局长同日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和第81/99/M号法令有关规定,通知发起人暂停举办此次活动,违反者可能导致触犯《刑法典》第312条的违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