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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宪法》和《基本法》演讲比赛圆满结束

大合照

为持续向青少年推广《宪法》和《基本法》,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法务局、教育青年发展局和市政联合主办的“纪念《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颁布28年之我与《宪法》《基本法》演讲比赛”决赛已于3月28日在圣保禄学校礼堂顺利举行。

当天出席的嘉宾包括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副局长龚志明、法务局副局长梁葆莹、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员会委员林绍源、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常务理事蔡志龙、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教育与青年工作部综合处处长邬将、各教育团体代表、非高等教育委员会委员、青年事务委员会委员、学校代表及出席支持选手的同学和青年朋友。评判由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常务理事蔡志龙、澳门日报助理总编辑黄楚慧、澳门基本法青年推广大使协会理事长黄嘉淇、教青局德育中心主任陈艺康、法务局林强俊、澳门我是演讲家协会监事长汤耐冬及澳门传播学会会长李卉茵担任。

是次演讲比赛先由学校以“《宪法》及《基本法》与个人、家庭、学校及社会”为主题在校内进行写作活动,超过3,400名中学生参加,其中有20间学校从中派出共113名学生进入演讲比赛的团队赛。演讲比赛采取先培训后竞赛的方式进行,主办单位向选手们提供在线及线下形式的培训,当中包括法律讲座、演讲技巧及内容训练和培训视频。团队赛采用命题演讲形式进行,经过一轮比赛,由濠江中学附属英才学校夺得优秀团队金奬、澳门坊众学校夺得优秀团队银奬、培正中学夺得优秀团队铜奬,另外获得优秀团队奬分别有︰镜平学校、陈瑞祺永援中学、澳门浸信中学、粤华中学、澳门大学附属应用学校、培华中学、同善堂中学、东南学校和濠江中学。

随后各优秀团队奬得奬队伍各派出队内 1名代表出战个人决赛,于决赛日12名选手将自身与《宪法》和《基本法》的故事,用丰富多样的演讲风格表达出来,从中反映对《宪法》和《基本法》的透彻理解。赛后评判对各选手的表现提出的点评精辟到位,选手们获益良多。最终由镜平学校曹梓乐夺得冠军、澳门坊众学校李紫葶获得亚军、培正中学梁正朗及培华中学欧梓结分别获得季军和殿军;而“最佳内容奖”及“最佳演绎奖”殊荣皆由镜平学校曹梓乐夺得,而澳门浸信中学李梓铭、同善堂中学梁彦、濠江中学附属英才学校蔡芊月和澳门大学附属应用学校徐甄尉获一等奖,粤华中学刘智杰、陈瑞祺永援中学戚晓桐、濠江中学欧阳咏诗和东南学校周诗雅获二等奖。

教青局一直重视向青年及学生推广正确认识《宪法》、《基本法》及相关本地法律的工作,透过组织丰富多样的法律推广活动,提升青年及学生对国家及本地法律的学习兴趣,增强法治观念,加深对国家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以及瞭解相关法律的实施对促进澳门社会繁荣稳定的重要作用。

个人决赛的内容将在4月17日及24日下午3时至5时于澳门电台“澳门青年”节目时段内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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