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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税第2组具编制会计纳税人递交 M/5的期限

职业税第二组具编制会计纳税人递交 M/5的期限

财政局呼吁,具备适当编制会计的职业税第二组纳税人,载明2020年度所收受或交由其处置的一切薪酬或收益,应使用职业税M/5式收益申报书向财政局申报,期限至4月15日。

为避免轮候及人群聚集,可透过 “一户通”流动应用程序的“通用预约及轮候平台”或其网页版(https://booking.gov.mo),办理预约交表。

财政局提醒纳税人准时递交上述M/5收益申报表,避免因逾期而引致被科处罚款,可于办公时间内亲临以下地点交表,倘是财政局电子服务用户,使用电子方式交表,亦应遵守法定期限。

地点

办公时间

第二服务中心

(南湾财政局大楼阁楼)

星期一至四:9:00至19:00

星期五:9:00至18:45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星期一至五:9:00至18:00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查询请致电税务咨询热线2833 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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