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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工作兼顾保密及维护公平原则


审计署表示,为履行保密义务及维护公平原则,该署在审计工作进行期间,不会对外公布有关审计项目的任何资料。 审计长蔡美莉回覆立法议员关翠杏的书面质询时表示,根据审计署组织法(第11/1999号法律)规定,该署对於其在执行职务或因行使职能而获悉的事实,须履行绝对的保密义务。 蔡美莉表示,在审计报告未完成前,公开审计项目、审计过程或所得的任何资料,不但违反有关法律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亦对审计对象不公平,更会影响到仍在进行的审计搜证工作。 她指出,审计报告完成后会送呈行政长官,之后才可予以公布,届时公众可免费索阅或透过该署网页下载。 就该署的工作计划,蔡美莉表示,在今年的施政方针中,该署其中一项中、长期发展的工作,是循序渐进地开展风险导向审计,以扩大审计覆盖面。这种帐目审计方法的转变,将需要一定人力资源、过程和时间。然而,由於近年本澳经济高速发展,个人发展机会大增,在过去一年该署流失了超过三分之一的有经验审计人员。虽然如此,该署仍致力开展多项衡工量值式审计及专项审计。 她指出,目前该署负责审计的人员共31人,包括6名主管及25名高级技术员,其中15名高级技术员是今年首季才新招聘的,现时该署正对他们进行密集培训,并透过「以旧带新」的方式,使他们能尽快正式投入审计工作。 蔡美莉表示,长远而言,重组架构能创设更佳条件来吸纳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以应付特区审计工作日益繁重及多样化的发展及需要。目前,有关架构重组的法例草拟工作已完成,正透过既定程序送交有关当局审议。 她又表示,政府审计工作能得以顺利发挥其监督功能,是需要各公共部门以至社会各界认识、尊重及接纳「审计文化」。相信随着时间的推展,特区政府的审计文化亦正逐渐构建,审计工作可望渐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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