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能源业发展办公室会见石油业商会听取法规意见


就早前向业界、相关政府部门及机构谘询关於修订第29/90/M号法令之意见一事,能源业发展办公室於本月十二日会见到访的澳门石油业商会,听取该会反映连日来所收集到的各会员意见及建议。 第29/90/M号法令已实施多年,一些条文内容已脱离实际情况,有修改的必要。石油业商会一行认同法规有修改的实际需要,同时也反映了一些业界普遍忧虑及存疑的问题,例如电单车运载燃料的气缸容积,希望在引入修订时能因应现时情况调低气缸容积下限;容许使用单车和手推车运载石油气;适当放宽石油储存量的上限,按商铺大小来规限可存放的储量及希望早日解决中途存放问题等。此外,一行在会晤中还反映了业界目前之营运情况。 经仔细听取一行意见后,能源业发展办指出,业界的意见有利於该办对有关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工作,达到谘询的原意。对於所反映的意见,该办将在收集、整理和分析所有的意见后,根据社会的实际情况,参考邻近地区做法,以及考虑安全条件和配合业界需要等等因素后,选择最符合安全条件,又具实际操作和有利於执行的方法,完善相关的法规。 为使第29/90/M号法令的修订更符合现时之社会实况及业界需要,能源办较早前以书面方式向业界、相关政府部门及机构展开文件谘询,谘询期由2006年5月31日至2006年7月31日止。 昨日到访的石油业商会代表一行包括:会长何华添、常务理事林根、联合石油代表李树贤、联英行代表司徒国治、联发行代表周海利、光大行代表黎永华、金华石油代表王启元、华大石油代表王城。而能源办出席会面的有主任山礼度、技术顾问朱嘉杰、高级技术员萧书香、岑咏琪、技术员罗荣昌。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