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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代表澳门特区政府加入“亚太地区反腐败行动计划”


廉政专员张裕率团於2006年5月16—20日前往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出席“亚太地区反腐败行动组第八次指导小组会议”;并在会上代表澳门特区政府正式宣布加入,成为“亚太地区反腐败行动计划”的第26个成员。 “亚太地区反腐败行动计划”是各成员国/地区在落实反腐败工作方面的一套行动策略。1999年,亚洲开发银行(ADB)与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为推动亚太地区各国加大反腐败力度,携手於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行首次亚太地区反腐败会议;随后,2001年於日本东京举行的第三次亚太地区反腐败会议上,与会的17个国家宣布加入正式出台的“亚太地区反腐败行动计划”,承诺按照该行动计划制定的原则和标准,实施适合本国/地区实际情况的改善方案,以进一步完善自身的反腐败工作及加强区域间的合作。 该“行动计划”的内容包括三大支柱行动:为公共服务建立有效而透明的体制;加强反行贿受贿行动,促进业务行为的廉洁公正;以及支持公众的积极参与。至今,“行动计划”的成员达27个,香港和中国亦先后於2003及2005年加入。 是次指导小组会议的议程主要包括:澳门和斯里兰卡宣布加入,成为第26及第27个成员;各成员汇报2004-2006年优先重点改善方案的实施情况、呈交及讨论2007-2008年优先重点改善计划;就指导小组将来两年的工作策略和计划进行讨论;并就“对公共采购中的腐败采取的打击措施专题研究报告”作最后修订。 张裕表示,希望透过加入该“行动计划”,有助与区内的国家和地区加强经验交流和合作,并进一步完善自身的肃贪倡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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