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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一系列措施完善人力资源政策


特区政府今(二十四)日在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提出一系列措施,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澳人力资源政策。 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今日下午举行2006年第一次全体大会,会议由经济财政司司长、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主席谭伯源主持。 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会后表示,政府会上将《禁止非法工作规章》法律框架文本、《聘用外地雇员规范制度》行政法规建议文本正式提交社协审议,希望通过社协劳资双方不同渠道徵询社会意见,再送交行政会审议。 他指出,《禁止非法工作规章》行政法规经过近两年的实践,政府认为有必要在法律效力上作出加强,故建议在原有基础上制订一个新的《禁止非法工作规章》,使有关法律规范更严谨和更臻完善。 谭伯源表示,当局亦向大会提交多项建议,包括将保险代理人、导游工作者、中医生、中医师及医生纳入社会保障制度;调升社会保障养老金、残疾金及救济金金额,其中养老金、残疾金由1150元调升至1450元、救济金由750调升至950元;根据《就业辅助及培训规章》,将对援助本地失业工人的对象扩展至40岁或以上转换职业的本地工人,并考虑将援助金额调升;在徵询金融管理局意见后,调整工作意外及职业病保险赔偿限额,建议将死亡的赔偿上限由40万提高至100万,长期绝对无能力赔偿上限由50万调升至125万,分五年逐步实行。 谭伯源又表示,行政当局还在会上通报了政府将於今年七月公布第二季度企业外地雇员数字的同时,公布上一季度有关企业之本地工人数字。经初步考虑,有关的数据将参考社会保障基金提交的上一季度在社保供款的本地工人数据。 他表示,当局亦就《劳资关系法》的第二修改文本徵询了意见,并决定於今年五月份将修改文本送交行政会审议。 谭伯源强调,随着《聘用外地雇员规范制度》行政法规、新的《禁止非法工作规章》的制订和《劳资关系法》修订工作的完成,本澳在劳动范畴方面基本的法律系统将趋向完善,特区政府会继续作出跟进,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至於以后聘用外劳时是否需要制定一个名额比例制度,政府对此持开放态度。 他重申,特区政府会更好地对人力资源政策作出规范和完善,使本澳经济可持续发展,令本澳企业和工人均能分享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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